​行政長官繼續休假至本月29日 期間進行體檢及診療目前身體狀況良好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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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今日出版的政府公報刊登行政長官行政命令,委任行政法務司司長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四)項規定的職權,並根據第2/1999號法律《政府組織綱要法》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十一條第一款,發佈本行政命令。

一、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九日行政長官休假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二、本行政命令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另外,新聞局上午發出一則回應傳媒查詢行政長官休假事的消息,就近期傳媒查詢行政長官休假事宜,現統一回覆如下:

行政長官賀一誠由7月20日至29日繼續休假。行政長官利用休假期間進行了例行體檢,並接受了必要的診療,目前身體狀況良好。

據悉,行政長官賀一誠於上月 (6月) 21日起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