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禁毒法新增5種列管物質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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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立法會大會以緊急程序審議通過《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案,將尚未受《禁毒法》管制的五種國際列管物質納入《禁毒法》相應附表內,並無增減原有法律條文。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引介表示,聯合國麻醉藥品委員會在2023年第66屆的會議上,決定將7種物質納入國際列管,該等物質已列入聯合國國際麻醉品管制局公佈的2份清單(黃單、綠單)之中。經核查,新增的7種國際列管物質中有2種已被《禁毒法》列管,其餘5種物質則未被納入《禁毒法》附表之內。因此,是次對《禁毒法》的修改建議,只將相關物質分別納入《禁毒法》附表的“表一A"和“表二B",並無增減原有法律條文。今次修法旨在履行國際公約義務,使本澳管制物質與鄰近地區以及國際社會接軌,提高同步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效。鑒於毒品犯罪對社會的禍害深遠,本次修法具有迫切性,故此與過往做法相同,需要採用緊急程序立法,以盡快將新的國際管制物質納入《禁毒法》附表,使執法部門在打擊相關毒品犯罪時有法可依。

多位議員表示支持是次更新國際列管物質附表,並關注新增5種列管物質在本澳流行情況。黃少澤表示,5種國際列管物質中只有1種物質在澳有個案,是ADB-BUTINACA,由2021年至2023年9月共有17宗個案,其中2021年7宗,2022年有5宗,2023年有5宗,在國際列管後澳門沒有個案。

對於毒品滲入電子煙方面,黃少澤表示,國際無把電子煙納入《禁毒法》列管,而是通過其他法律規管,本澳亦一樣;將來若毒品滲入電子煙的情況嚴重可考慮列入《禁毒法》,但暫時無需要。提到澳門2022年12月5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2023年發現3宗相關個案,2024年有1宗個案,總數16支煙,共重約16克。

有議員關注青少年濫藥問題及宣傳教育情況。社工局防治賭毒成癮廳廳長鄭耀達表示,根據系統資料顯示,過去五年青少年佔呈報個案相對較低,今年上半年總體填報個案有96人,當中涉及二十一歲以下青少年有5人。針對青少年濫藥情況,社工局過去一段時間採取相關措施,包括與醫療診所合作及早發掘社區潛在個案並轉介跟進;此外,當局去年與民間機構合作推出大數據網絡調查,希望透過網上手段了解青少年隱蔽濫藥的情況,去年至今網上外展200次,通過毒品詞彙清單篩選超過30萬筆訊息,目前跟進潛在風險的青少年有32人。

至於宣傳教育方面,鄭耀達表示,當局過去透過不同管道進行宣傳推廣的工作,包括進入學校進行預防教育,亦透過專題網頁、應用用程式以及與青年團體合作開展宣傳計劃,持續加強廣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對於毒品問題的關注及預防資訊。

黃少澤表示,青少年濫藥問題需要社會、學校及政府共同關注,共同預防,最重要的是治病救人。司警局一直以來都非常重視並做大量跟進工作,除了積極推動社區警務工作外,司警關注少年組一直與學校方面有緊密溝通,且經常性入校進行有關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