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和細則性討論並通過《修改第 2/2004 號決議〈對政府工作的質詢程序〉》,優化口頭質詢程序,希望完善立法會運作機制、提升議事效率並完善議員監督機制。
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崔世平引介時表示,是次修改重點包括:放寬跟進發言資格,允許所有聯合署名口頭質詢的議員參與追問,不再限於首名簽署人,以保障聯署議員的監督權利,提升質詢的完整性與代表性;整合追問時段,將所有追問集中於同一時段進行,讓政府代表能綜合回應,提升溝通效率。

一般性討論環節,多位議員關注修訂後政府回應的質量保障問題。議員陳禮祺提出,若修訂後僅保留一輪追問,遇官員答覆不全面、避而不答或答非所問時,需明確解決辦法;
議員高天賜表示,此次改善能節省時間、使流程更暢順,但要實現高效且高質的回應,需立法會做好把關,確保政府認真回應議員第一輪提問。根據以往經驗,其他議員的追問能讓問題更有深度、更清晰,有助於更全面瞭解事情真相,有關調整的實際效果仍需日後運作檢驗,他亦建議政府第一輪口頭回應統一提供書面版本。

議員周家俊關注追問環節的回應規則,詢問是否可允許官員未能現場回應的問題延後答覆,避免多位議員重複追問浪費議事時間。
立法會主席張永春表示,今次調整幅度不大,僅是對程序作出簡單優化,目的一方面是確保所有議員的發言機會;另一方面是優化會議節奏——並非單純追求速度,而是集中精神,更有效率地討論。他稱,以往口頭質詢報名議員過多,後排議員常失去提問機會的問題,這不僅影響議員行使質詢監督權,也不利於特區政府向立法會及小組介紹政策。

至於議員關注的「是否減少環節」,張永春表示,環節並未減少,只是不再讓首位提問議員單獨享有追問及獲答的環節。
針對政府首輪回應提供書面回覆的建議,張永春表示,相信這應無問題,已透過行政法司司長辦公室約定時間,將與相關部門商談,若通過本決議,將進一步溝通政府與立法會如何適應新規則。
對於有議員關注政府回應質量問題,曾作為擔任行政法務司的張永春表示,以其過去的經驗,政府官員對口頭質詢極為重視,可謂視之為「小型辯論」,因此都會充分準備,能與議員充分交流。至於議員擔心的「過度追問」問題,張永春表示,若首輪回應不完整,議員會追問—書面質詢中可能存在表述不全面或引發新思考的內容,因此追問環節至關重要,但追問需圍繞書面質詢的核心議題,不得偏離,否則立法會主席會及時提醒;若涉及具體部門的數據等細節問題,政府可事後以書面形式補充資料提交立法會,這是常用且有效的方式。他強調此次調整是一次嘗試,決議通過後觀察新流程實施效果:若效果良好則繼續推行,若不及預期則重新檢討後再經大會通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