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金分享計劃明起接受聲請 橫琴四服務點助澳人辦居住證明
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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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訊】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增設去年在澳183天規定,初步未符合發放資格的居民可於明(18)日起提出「聲請發放」申請。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開設4個社區服務中心,協助居於橫琴的澳人開具居住證明文件。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提交的資料若齊全,可實現即到即辦。有社區居委會代表指,日均處理量約5宗,相信申請人數會逐漸增加。

流程統一簡化便利居民

根據《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8類不在澳情況可聲請發放款項,當中包括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居住、工作或就讀的居民。街坊總會廣東辦事處主任田翼表示,近期通過辦事處申請或諮詢現金分享開具證明的個案數量增多,不少居住在橫琴的澳門居民前來瞭解情況。辦事處亦積極與橫琴各社區溝通,最初各社區對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要求不盡相同,有的要求提供居住村或小區的物業證明,有的則接受房產證或居住證作為證明材料。經過協調,現時橫琴4個社區統一開具證明流程,使橫琴成為大灣區內首個實現這一標準化的地區。

田翼提到,辦理流程已經由社區居委會和街坊總會設置的四個橫琴服務點進行公告,方便居民瞭解如何在橫琴申請居住證明文件。實際操作過程簡單,申請人攜帶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居住證至社區居委會,居委會將核實居住情況及時間,然後按照澳門特區政府公佈的統一格式開具天數證明。他強調,開具證明程序規範化,為居民提供順暢的服務通道,如有需要,街總廣東辦會隨時提供支援。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必須親臨櫃檯辦理,以便現場核查。但在特殊情況下,街總可進行遠程支援協調。若居民手續齊全,一般情況下能即時取得結果;個別可能需要查詢內地租賃系統,確認實際登記時間以確定在橫琴的居住時長,或會稍微延遲,但整體上仍能快速完成。

居民認同留澳天數資格限制

在橫琴居住已有4年的梁女士表示,因去年留澳天數不足183天,需先在橫琴社區取得居住證明文件,再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她認同有關資格限制規定,對於居住在橫琴的居民可獲豁免,體現特區政府對居於橫琴的澳人一種保障。至於辦理居住證明文件的流程,她認為相當便捷,過往處理「央積金」相關申請時已有經驗,只要帶齊文件到社區指定櫃檯即可,交通亦很便利。

社區料申請量逐步增

橫琴荷塘社區居委會委員梁倩瑩、蓮花社區代表葉詩翹受訪時介紹,無居住證的人士,需攜帶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或到居民小組(原村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開具居住證明,到社區居委會進行核查,核查無誤後即可開具天數證明。社區設有專門的辦事窗口,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基本可即場完成辦理。葉詩翹補充,現時蓮花社區日均處理量約5宗,因應電話諮詢的情況較多,預計申請人數將逐漸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