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召開今年第一次平常全體會議,由土地工務局局長及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黎永亮主持。會議討論並通過八幅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孫中山紀念館規劃圖草案引發委員關注。工務局表示,申請人因鄰近樓宇施工,導致地段圍牆遭拆除等,故希望重建圍牆、修復「天下為公」題字及將銅像遷回原處,因此申請規劃圖草案。文化局強調,已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保留原有建築物,不得加高圍牆,同時需維持原有庭院特色,以保障建築物本身的歷史文化價值,後續亦會詳細審閱建築工程計劃。

根據文第士街一號(孫中山紀念館)的規劃圖草案,該地地段由私有土地與長期租借批地組成,面積為一千三百七十一平方米,地段及現有建築物受到《文化遺產保護法》規範。該幅地段的土地用途「文化設施用地」,劃分為A區和B區。根據文化局具約束力的意見,A區保留建築物,不得增加高度;B區保留現有圍牆,維持場地開敞空間和庭院特徵。草案建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和最大許可覆蓋率為無限制。

多名委員認為孫中山紀念館是本澳重要的文物建築,具重要歷史文化價值。委員黃國基表示,該地段為孫中山先生相關紀念建築,內有很多中山先生留下的傢具和生活片段,具重要歷史價值,同意文化局維持原來的用途和面貌,但值得思考如何活化。委員楊道禮關注業主申請規劃條件圖是否有某種發展計劃,需明確申請規劃條件圖的發展計劃,若未來發展涉及商業化改造,需謹慎評估其對紀念館的影響。有委員建議政府主動介入,參考盧家大屋、鄭家大屋等活化案例,可研究透過徵用等方式接手,確保建築得以持續維護並向公眾開放。另有委員肯定業主過去對建築物的保護努力,建議政府主動與業主溝通,探討長期保育方案。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時表示,地籍資料顯示,該地段由私有土地與長期租借批地構成,兩者並無明確界線,長期租借批地所佔比例較小;至於本次申請規劃條件圖的原因,因鄰近樓宇施工,導致圍牆被拆、銅像為安全起見被前移,故申請人希望修復並將銅像遷回。當局已告知,此類修復工程不涉及重建或擴建,可直接向工務局提交工程建築計劃,惟申請人仍堅持申請規劃圖草案。目前規劃圖草案已按文化局約束力意見,要求保留現有建築物與圍牆,維持花園空間及庭院特徵,不得拆除原有結構或於花園內增建新築。至於地段內樹木未納入古樹名木清單,但若後續工程涉及樹木移植或修剪,須經過工務局與文化局審批。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蘇建明表示,該建築並非孫中山先生本人居住過的地方,實為其原配盧慕貞及部分子女後代曾居住的場所。孫中山紀念館已於2024年被列入澳門評定不動產名錄,過往該建築維修保養時,申請人會聯絡文化局尋求支援或技術協助。若該處開展重建圍牆等工作,當局會嚴格審視相關建築工程計劃。他再次強調,必須保留原有建築物,不得加高圍牆,同時需維持原有庭院的特色,以保障歷史文化價值。
另外,討論並通過賣魚巷16-20號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根據規劃條件圖草案,該地段位於賣魚巷臨近泊港停車場一帶,設有兩個臨街面,現址為一處鐵皮屋,屬長期租借批地,土地面積約3平方米。該地段最近一次發出規劃條件圖的時間為2021年11月,本次草案屬於更新版本,地段納入新馬路區都市規劃範圍,須遵守相關規定。草案規劃條件與上一版大致相同,主要因應有關行政法規生效,對土地用途表述進行更新,明確為C1類商業用地及TD1類旅遊娛樂用地。
委員丁啟安表示,該地段緊鄰屬被評定場所的沙欄仔街市舊址,建築設計是否需加入與該場所相匹配的元素;目前該地段停放大量電單車,與街市氛圍差異較大,是否考慮將該街道改造為步行街或以步行為主的街道,以契合周邊場所氛圍。
梁耀鴻回應稱,規劃條件圖有考慮周邊現況,並諮詢文化局意見,現時規劃條件圖合適。至於是否需考慮沙欄仔街市舊址的元素,收到圖則後會考慮文化局意見。
文化局代表表示,該地段並非文物,亦不屬於文物緩衝區範圍,其鄰近相關街市舊址,而歷史變遷及城市發展,現僅存一座舊街市門樓,該局對規劃條件無意見,若未來建築計劃徵詢文化局意見時,會參考門樓是否作協調。
此外,會議討論福建學校的規劃圖草案,有委員關注學校用地容積率與覆蓋率的設定標準。梁耀鴻回應,學校樓宇高度上限一般為50米,對應的容積率上限為11.5,實際建設未必用盡。覆蓋率方面,當局會根據教青局的諮詢意見制定,本次草案中的80%覆蓋率亦是依據教青局意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