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立法推動都更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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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舊區重整至都市更新,概念已提出多年,實質推進須有法律配套,包括明確重建業權比例、都更主體、以及補償和爭議解決等方面,坊間高度關注。早前祐漢七棟樓群調研報告指受訪者較高比例支持重建,但僅一成願意承擔重建費用,在法律未訂立的情況下,難免會有人誤以為由政府埋單,業主即可坐享其成。

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助民安居,持續推進都市更新,加快《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為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和質素,當局參考2020年5月公佈的《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總結報告》內容,並結合公開諮詢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對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法案作出完善。《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文本將於下半年完成草擬,並提交立法會審議。重點圍繞更新模式、區域劃定、安置安排、補償機制、解決爭端等事宜進行立法。

調研報告發佈,推動都更再進一步。都更公司委託我城社區規劃合作社進行入戶調查,了解祐漢七棟樓群的商住型態、空置率,以及業權人和承租人對重建的取態與期望、業權人的分佈等,並收集業權人的聯繫方式,作為都市更新計劃的數據基礎。調研涉及2556個住宅單位及商舖,完成問卷1886份,佔樓群內現存總登記單位數量的73.8%,其餘為空置單位、無人應門或拒答等。調查發現,樓群住戶以租客為主,佔45.4%;自住及自用僅佔28.6%,當中逾5成受訪業主或代表為60歲以上人士。受訪的自住業主有超過9成支持重建,而自用商戶業主或代表有逾7成支持重建。

大廈重建費用的承擔和補償方式,一直是推動都市更新的重點。祐漢七棟樓群調研情況顯示,自住業主負擔重建費用的意願方面,受訪的自住業主中,有超過5成5表示不願意負擔;24.4%表示願意支付部分費用;僅有12.5%表示願意負擔。至於補償方式,65.8%受訪自住業主接受實物補償;對現金收購感興趣者不多,僅有2.6%受訪者提出。

舊區重建的業權百分比仍是關鍵所在,鑑於部份單位的業主或難以找到,百分百業權同意重建根本不可能落實,因此需要透過立法,明確大廈重建的業權百分比,推動重建工作順利進行。祐漢七棟樓群調查中,當局能接洽到的五成半業主中,發現當中約5%個案存在業權問題。當局可發揮民間社團力量,協助尋找小業主,瞭解其重建意向,官民合力推動重建工作。

結合調研數據,當局可加快《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立法工作,明確同意重建的業權百分比,以及重建費用承擔和補償方式,推動都更工作實質性開展。與此同時,都更公司可派員赴外地取經,學習先進地區的舊區重建經驗,早日在澳門進行試點,尋找官商民三方均可接受的重建模式。另一方面,政府可利用收回的閒置土地,興建都更暫住房,暫住房日後亦可作為夾心階層住房或人才公寓,協助落實置業五梯階施政方略。